D1課程豪校長問答集Q&A

D1課程豪校長問答集Q&A

1. 上帝為何設置善惡樹,難道不是對人的一個試探嗎?神不是不試探人嗎?

★請參看D101問答集第7、20題;這是神給人自由選擇的主權,並非試探!

2. 耶穌為何那個時候來,之前的人都體會不到生命樹的甜美,這公平嗎?

★如何定義「公平」呢?按著神「漸進式的啟示」,新約的人是比舊約的人更有福;舊約的人只能「遙望」這個生命樹救恩的預表,藉著牛羊的獻祭而得救;舊約的人只有「君王、祭司、先知」領受聖靈,新約是每個神的兒女都可以領受,你說這公平嗎?耶穌說:「…律法和先知到施洗約翰為止」,所以「天國裡(新約時代開始了)最小的比他(約翰)還大」(路16:16;太11:11)。這是關乎神救恩的次序與漸進,而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

3. 我從前對「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的理解只是放在「聽」字上面,祂是唯一的神,是滿有權柄的神,我需要聽並且順從祂的旨意。雖然D101-1中用「壞王」的比喻,告訴我有權柄命令我去愛他,我也會愛得很痛苦。可是我還是無法單從「獨一」的神連結到神就是唯一知道「真愛」的神。我到現在還是認為,神的愛是從耶穌為我們捨己擔當我們的罪看出神對我們是有那長闊高深的愛。這點是我的疑問,請幫助我理解。

★請參考D101問答集第32題; 聖經要讀「點、線、面」

"點"方面的解釋:「獨一的主」大多解讀為「唯一的真神」;

"線"方面(上下文)的解釋:就跟「愛與命令=權柄與愛」有關係了!

"面"方面的解釋:整本聖經的啟示+自然的啟示都告訴我們:"神是唯一的真愛,祂的愛與世界的愛不同,也與所有宗教中的愛不同!"祂的愛就是藉著祂的愛子為人捨命,與我們建立生命的關係,在生命的關係與連結中永遠愛我們(這跟你的理解沒有衝突吧)。

4. 請問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本身讓亞當知道罪惡嗎?還是因為他吃了果子,忽然發現自己做了違背上帝旨意的事,了解自己犯了錯,才開始知道善與惡?

★吃分別善惡果子就讓人不由自主地陷入罪惡-羞恥感從哪裡來?知道標準卻達不到標準!為要達到自己以為的標準,就會產生對己/對人/對環境…不滿意、不快樂等負面情緒及思維(D103會討論罪性與罪行的問題),他吃以前就知道這是違背上帝旨意的事,只是吃了之後就真正「嘗到後果」了!

5. 第三種愛的姿勢如何運用在教育孩子?神說要適當的管教,但又不可以過於嚴厲。

★首先要除去對孩子的負面情緒,按著他生命成長的情況、進度、年齡…來接納他,才能夠在愛中陪伴、引導,並鼓勵他成長!所以適當的管教是在自己處理好負面情緒之後,才不會變成怒氣的發洩!(這部分在營會中講加拉太書時會進一步說明。)

6.若都只是包容接納,是否對方反而沒有機會成長?

★在「接納」當中的成長才會是"快樂"的成長!在不接納或指責當中,有可能只是「激將法」式地激發他奮發表現,但往往造成「內在誓言」的成長,而這往往是不健康的成長。

7. 能否考慮對「分別善惡」做一些思辨的解釋說明?對於弟兄或邏輯思維比較強的而言,區分善惡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倫理上的必須,如果不做解釋,可能引起理解上的困擾(譬如:來5:14b ….他們的心竅練習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分別善惡」與「分辨真理」的不同是:"分別善惡"會因著標準對人產生「負面式的、審判式的」情緒或思維;"分辨真理"則不會,思考神的標準與世界的標準有何不同-當人達不到這標準時,神對人卻是會憐憫勝過於審判!

8. 這種應用(生命樹)在高壓的工作型態中,要怎樣拿捏尺度?尤其是遇到很有小聰明的同事,不是做不到,而是常做一半,造成其他人要去收爛攤子,「應該/不應該」變成對對方用善惡樹,可是生命樹卻讓自己氣到內傷,這不好處理耶!

★「生命樹的愛」首先要應用在自己身上,當自己達不到標準時先用神生命樹的愛接納自己、放過自己,然後才能慢慢地成長(不是不成長喔!);慢慢地,我們也可以應用在別人的身上!

可以了解你說的情況,真的替人收拾爛攤子是很「氣人」的事,特別是常態性的…(如何處理負面情緒是個很重要的課題,放在心裡是很難過的!我們在D107會繼續探討,敬請期待)。但真正讓自己氣到內傷的是「分別善惡」,而非「生命樹」!

9. 對生活會有些期待與標準…例:基督徒應該守主日、什一;母親應該陪兒小玩、當個媽應該把孩子教好、對人要該要有禮貌等,這些應該都算是分別善惡?還是只要不帶著負面情緒,這些都是OK?

★你講得很好~只要不帶著負面情緒,就是標準(有標準是好的),而不是分別善惡!可怕的是用這些標準來框住自己或別人(要求甚至強求),那就落入分別善惡裡面了!

10. 上帝為什麽要在美好的樂園裡設立分別善惡樹呢?是為了考驗我們嗎?祂知道人類有一天會吃分別善惡樹嗎?

★很多人問這問題!回答有兩方面:

這是奧秘,有一天問神才能完全清楚!也許是考驗人、也許是給我們自由意志來選擇、也許是…種種可能性!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神早就知道,因為創世以前祂就在基督裡預備了救恩!

聖經是「啟示」救恩歷史,而不是「記載」歷史!歷史告訴我們神放了兩棵樹,但救恩歷史就是啟示我們罪的根源(從哪裡來?從分別善惡樹而來)/罪的定義(不是罪行而已,而是罪性…D103就會討論這問題),然後啟示我們如何從這罪被拯救出來(只有走生命樹的道路)。

11. 世界上有很多是是非非,人能夠分別善惡哪個是善的、哪個是惡的,豈不是好事?總比是非善惡不分好,不是嗎?

★與第四題類似,真正的問題是:"分別善惡與分辨是非或分辨真理有何不同?"是非或真理都是要去分辨的,但不會因此去對人產生負面情緒/思維…甚至產生負面的行為傷害!

12. 生命樹是否如名字般能賜人永恆的生命?為何生命樹能代表神的愛,分別善惡的善惡指的是什麽?人是因為分別善惡而失去愛的能力,還是因為學會了分別卻走向惡才失去愛的能力?

★接受生命樹的愛(十架救恩)不僅讓人得著永恆的生命,也讓人今生就因著與神生命的連結領受經歷神的愛,並且活出神的愛!

「分別善惡樹」英文叫做「The tree of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讓人有善惡的「知識」; 問題就在這:知識卻沒有生命,也因著這「知識」就把人分成「好人/壞人」…而忘了世上沒有絕對的好人與壞人…(這部分D103-D106都會再詳細探討,敬請期待)!所以,人因為吃了分別善惡而認為自己是個羞恥,生命的焦點就轉移到自我保護、自我防衛上…就失去了愛的能力!

13. 現今的世界互動變得愈來愈複雜了,生活複雜了、社會複雜了、人變複雜了,神要如何拯救這個生病的世界呢?原本屬於神的教會都變複雜了…

★神的救恩就是藉著生命樹的愛來救人脫離分別善惡的本性,這個救恩因著耶穌基督已經成就了(約19:30成了),但如何能在這麼複雜變態的世界中呈現出來呢?這就是基督徒的功課,雖然很難,靠自己很難、不可能達成,但「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藉著聖靈啟示引導光照),就能成就在基督徒身上,從自己領受這愛開始,愛自己、愛別人,特別是從周遭的人開始,就能一點一滴影響人,一寸一寸收復失土!

14. 如果我們都用生命樹的愛,愛自己、愛別人,那就不容易分別對和錯了?!!

★好問題!再強調一次,「分別善惡」不等於「分辨真理-對錯」(參看第四題-不同是:分別善惡會因著標準對人產生「負面/審判式的」情緒或思維;分辨真理則不會,當人達不到你所認為的對錯標準時,對人卻會憐憫勝過於審判!

15.(生命樹的愛)自然人不容易學習,真的需要神!

★對極了!自然人就是有分別善惡的本性,人人都有!真的很需要神,也就是說:"改變要從覺醒開始!"唯有自己先經歷神生命樹的愛,才能用神的愛愛人如己。

16. 對於分別善惡、判斷界線和設立規矩之間有感到混淆和困惑!

★好問題!關鍵在於分別善惡不等於沒有界線和規矩(類似問題2,請參考);舉例來說:神有設立界線-祂有完全主權,但祂也給祂的兒女自由意志,神不會侵犯他們的自由意志,但當他們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做選擇的時候,他們就會因著選擇帶來結果(這是祂設立的規矩);但重要的是,他不會因此對祂的兒女產生厭惡、輕看、定罪式的審判(這是分別善惡)。

17. 如果用生命樹的愛是否要忍受不合理的愛呢?

★如果你所說「不合理的愛」是指著分別善惡的愛及傷害的話,是的,其實每個人都在忍受這種不合理的愛,因為世界愛的模式就是如此!但是「忍受」是很難受的,只有先學習「接受」一種「超不合理的愛-神的愛」,就是祂的愛是沒有條件的,不用人做什麽事、不用達到祂聖潔的標準,只要是成為祂的兒女,祂就是完全的接納、擁抱祂的兒女… 這看起來超不合理,但從自然界裡看卻很合理(如:父母愛嬰孩),不是嗎?所以,我們可以接受學習這種愛,就可以慢慢地離開「難受的忍受」。

18. 神的愛是二分法嗎?

★不大了解你所說的「二分法」是什麽意思!但基本上,世界沒有絕對的好人,也沒有絕對的壞人…應該說:神愛所有人(都是祂所創造,都是祂的兒女),但唯一的二分法是:只有接受祂愛的人才會進入這救恩,領受經歷祂完全的愛!拒絕祂的人,祂尊重,祂不強迫,這也是愛。

19. 在教導生命樹的愛的概念時,是否也應該學習「人我界線」的觀念?長期活在情緒勒索下的人,可能會誤認生命樹的愛,即是放任他人侵犯界線,並且要忍耐對方,以為這就是接納!

★與第四題類似;生命樹的愛(接納)不等於忍耐,任人踩踏界線!

可以溫柔並堅定地表達自己的界線,但不會對這人產生負面怒氣、苦毒等,這有可能嗎?(第六/七課中會再詳細討論,請期待。)

「恆久忍耐」必須有個出口(忍耐沒出口沒有衛生,刀在心口上),就是「又有恩慈」(憐憫向審判誇勝)!不容易,但若經歷神是如此對我,就比較容易慢慢活出這種愛。

20. 如果用吃生命樹的態度去面對一個不看重你價值、不尊重你的人,是要怎麽做?如果就饒恕、陪伴…那對方心中只有自我,要怎樣才會有突破、有效果、有力量持續?

★與第七題類似,請參考。

「接納」是關鍵,但接納不等於忍耐,接納還要接受一個事實:在罪惡的世界中就是有人會不看重人的價值,就是有人會不尊重你;饒恕不等於沒有公義,而是釋放自己負面情緒給神,交給神處理,自己不處理(第七課會探討)。

21. a.分別善惡不是代表公平和正義嗎,為何會帶給人羞恥和隔離?

      b.神既然希望人擁有生命樹的愛,為何允許有分別善惡樹呢?

★a.分別善惡的意義不是沒有公平或正義,而是因為自以為的公平和正義產生負面的生命(情緒/思想…),因此就會帶給人與自己/別人之間的傷害與隔離;

    b.請參看第七題的回答。

22. a.耶穌生命樹的愛是針對所有人嗎?如果不是,是針對什麽人?

       b.我是否像耶穌一樣對世人都付出捨己的生命樹的愛?

       c.對待那些迫害我的、生意場上欺騙我的人,也要接納、赦免嗎?如果不是,那麽要如何確認、選擇要付出生命樹愛的人?

★a.是針對所有的人,但只有接受的人才能經歷體會這愛!

    b.希望大家會愈來愈像耶穌;

    c.當然要接納、赦免這些人,赦免是釋放自己,從對這些人的苦毒、怨恨中出來,把他們交在公義的神手中,自己不被他們牽扯、捆綁,但不一定要「信任他們、跟他們有親密的關系」。所以當神的靈感動我們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學習接納、赦免他們(赦免的課題,第七課會詳細討論)!這接納、赦免的功課,要先應用在自己和自己最親近的人身上!

23. a.為什麽我們在回天家之後的天堂就沒有善惡樹了?

      b.既然這樣,為什麽一開始創造的也是樂園,卻要放進善惡樹?

      c.伊甸園的樂園和天堂有什麽區別呢?

★a.啟示錄22:1,2說,那裡只有生命樹,不再有分別善惡樹了!因為經歷過"救恩"之後,所有接受的人都會在「永恆的樂園」裡面了,不會再有墮落的可能了;

   b.請參看上周第七題的回答:有分別善惡樹在的地方,就會有墮落的可能…很可能因為神所創造的人必須有自由的選擇權-自由意志;但我個人認為,必須從救恩歷史的角度去看,才能了解這個奧秘-聖經就是要啟示我們墮落的源頭就是分別善惡,唯有走生命樹的道路人才能得著拯救!

   c.將來的樂園(天堂),除了不再有分別善惡樹之外,所有得救的人都會有「復活的身體」;得勝的人要有更榮耀、更美麗的復活的身體!當然,還有許許多多成千上億的聖徒,跟伊甸園中的「兩個人」完全不同。

24. 生命樹的愛,是否需要分別善惡,這樣好嗎?

★生命樹的愛裡面沒有分別善惡(定罪、審判、負面…),但會分辨真理、是非、好壞!分別善惡與分辨真理的不同,請參看前面第2、4、7題。

25. 課程中提到,那人獨居不好,那時亞當還沒有犯罪,應該與神有最親密的關係,為什麽神還是覺得不好,上帝和人之間的愛無法取代人與人之間的愛嗎?

★對!不僅課程提到,聖經也提到!嚴格來說,人除了與神之間的愛之外,還需要人與人之間的愛!就男女關係來說,除非人有獨身的恩賜,要不然~最好還是結婚好!就算沒有結婚,還是需要與人有友誼的愛/關係;「有神」是描述人神之間的關係是很大的滿足(也是最重要),但如果「人只要單單有神自己」就好了,那就不需要「教會」(肢體關係)了。

26. 生氣也算是神給我們的一種情緒,面對負面情緒,我們要如何調適心態應用在日常生活中,在怎樣的狀況可以有負面情緒,難道都不能生氣嗎?

★這一課應該沒有提到「人不能生氣」,這一課也沒有說人不能分別善惡,而是說人性其實就是因為會分別善惡才導致陷入種種的負面情緒中。這一課是告訴我們:承認、了解、自覺~身為人的我們就是有這分別善惡的本性,不是說人「不應該」分別善惡喔!

其實"情緒"是神給人的寶貴禮物,沒有對錯,但如何順著情緒去了解到自己的心懷意念+如何處理這些負面情緒,這是第7,8課要探討的,敬請期待。

27. 了解分別善惡之後,意識自己是多麽不好,有各種問題,知道但感覺做不到,痛苦啊!

★因為亞當夏娃的墮落,每個人天生就是會分別善惡!這不是你的錯,而是人性!事實上「覺得自己很不好,因知道而做不到而痛苦」就是一種對自己分別善惡的結果!所以怎麽辦呢?一定要用神的愛愛自己,接納自己就是會分別善惡,你有自覺也如此承認,你很棒!且也已經跨出改變的第一步了!

28. 導論中用「約2:12-14的經文來引出」天父兒女-基督新婦-屬靈父母,感覺有點牽強,順序不對,而且有種先有自己的理論,反過來找經文套進去的感覺。

★尊重你的感覺,謝謝你的真實!解經的原則是:

 1.這個解釋若跟聖經整體的原則與精意沒有衝突,是OK的。

 2.或者你覺得這段經文應如何解釋比較合適?

29. 人的不快樂都是跟分別善惡有關嗎?

★分別善惡是因為「達不到標準」(知道卻做不到)…那麼我不夠好/人不夠好/環境不夠好…就不快樂了!

30.分別善惡/公平/正義/正直有什麽區別?界線在哪裡?

★何謂分別善惡-因為達不到標準而產生負面情緒、思想。

何謂公平/公義/正直-神的公平與人的公平一樣嗎?當人達不到標準的時候,神有用公平待人嗎?無罪的耶穌為有罪的人死,這公平嗎?但當神成就了救恩,人還不肯相信接受時,神的公平、公義就在審判中彰顯了!

31. 人的良心與神的正義有共同點嗎?

★人的良心是神所造的一部分,當然有共同點!

32. 屬世的生活中,發現各種不公和罪惡,生命樹的愛告訴我要用接納的心來面對及捨己,也知道人沒有掌管善惡的生命,力量也非常有限,需要依靠深度大能和恩典,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應該「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何謂「大是大非」? 由誰來定這個大是大非呢?所以很難講,只能說神的心就是:恨惡罪惡愛罪人!我們只能求神藉這聖靈讓我們體會祂的心,以祂的心為心;但至於是否要「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就要看實際狀況,及特別是聖靈的引領而定了。

33. 即便是神的標準,如何對達不到這標準的人有生命樹的愛?知道卻做不到,特別是對待那些不可愛,甚至討厭的人,真的很難去愛。

★a.用第三種姿勢的愛-指著前面神的標準(而不是指著人的鼻子),以接納、鼓勵、陪伴這個達不到標準的人,慢慢地走向這標準;

    b.是很難沒有錯,所以我們只能靠神,先承認自己真的做不到,承認自己就是會分別善惡(改變從承認開始);所以如何靠神呢?自己先體會神就是在我還不可愛的時候,就以生命樹的愛愛我了;求主聖靈帶領澆灌,用祂的愛來愛人如己,這是第六課的功課;在你還是很難去愛的時候,如何真實地面對自己負面的情緒,這是第七課的功課。所以,目前你只需要先做a就好了!

34. 回應與建議:和網上網絡培訓的課程有幾點不同:

      1.注重討論,真實敞開交流,記憶深刻。

      2.學習方式更靈活,在線上線下都可以,擺脫空間限制。

      3.如果可以看到大家的分享及亮光,效果更好。

★謝謝建議,因為牽涉到個人隱私,只要先與你比較親近的夥伴分享就可。

35.「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哪方面可以體現出真愛這一方面,不是很清楚?

★大家對「獨一的主」大都停留在「神是獨一的真神」的詮釋中,比較少從上下文來解釋「神是唯一的真愛」; 但是想一想,世上宗教中的「神」,哪一位是有這種「生命樹的愛」的?不是嗎!(約3:16;羅5:6~8)

36. 天父兒女課程中講到我們不要分別善惡,老師也說指頭不要指向別人。但是聖經裡耶穌對法利賽人態度不是這樣,他都是明明指出他們假冒為善。我發現過去在教會,我特別不能容忍人空有好行為沒真愛心的人,特別是那邊權柄小組長啊牧師啊等等,好像很容易落到批判他們假冒為善中。很多年前我們小組服事,我們在一起吃飯的時候,小組的組長一個勁說組員的這個問題那個問題,我心裡覺得這個小組長服事好假,當著面熱愛幫助別人,背地怎麼都這樣。心裡有點輕看他,因此也破壞了關係。我應該怎麽正確看這個問題?

★好問題!

關於耶穌指責法利賽人-耶穌愛他們,但正因為他們正是活在「典型分別善惡的宗教信仰」裡面的人,所以耶穌必須嚴厲地指出他們的錯誤來,雖然嚴厲,但耶穌「愛死他們了」!有個教會演「耶穌傳」,傳道人飾演耶穌的角色,當他演到馬太福音23章時,他演不下去了,因為耶穌責罵法利賽人的話語實在太嚴厲了(法利賽人七禍),他不斷地揣摩,最後他「一邊哭一邊講出馬太23章」的台詞!這說明耶穌對「以律法來分別善惡」的悲痛,但他愛極了法利賽人! 因這樣的宗教信仰嚴重地損害到福音的本質,所以耶穌必須嚴厲指出其錯誤,但耶穌是「分辨真理,卻並不分別善惡」(有關「分別善惡」與「分辨真理」的不同,請參看D101問答集4,8,11題);保羅在加拉太書也「咒詛」傳這種信仰人(1:8-9),因為「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3:10);這是同樣的道理。對這樣的小組長,赦免、接納、為他禱告、找適當機會跟他溝通…憐憫向審判誇勝!否則,你也會落入分別善惡的陷阱當中!

37. 有人說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以自己的標準,而不是以神的標準去分別善惡,所以罪就是人自己去定義善惡標準,然後產生罪行。在課程中談到人吃了禁果之後,就知道了神善惡的標準,只是達不到,就產生罪惡感及羞恥感,那人在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前,是否會明白神的心意,並且達到神的標準?

★好問題!你前半部對分別善惡的解釋很好!至於「人在吃了分別善惡果之前,是否明白神的心意、達到神的標準」的問題,可以這樣理解:在樂園中(吃之前),神只有一個標準,就是:「絕對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神的心意是要他們活在樂園裡面!但很可惜的,人運用神給他們的自由意志做了錯誤的選擇,請問他們明白神的心意、達到神的標準了嗎?

38. 為什麽分別善惡樹就是指著應該不應該?這裡的善是指什麽?惡是指什麽?

★罪的定義就是「達不到標準」;分別善惡簡單的定義=按自己的標準分辨好壞,並且因此有負面的情緒、思維而陷入痛苦,這叫做「分別善惡的應該與不應該」;但沒有產生負面情緒、思維的應該與不應該是OK的,這屬於「分辨真理的應該與不應該」。

39. 上帝希望人活得很快樂,但是快樂的標準到底是甚麽呢?是神給我們的生活方式?是當我們完全放下自己的時候,跟隨神,神就會把快樂給我們是嗎?

★a.耶和華的喜樂是我的力量+神所賜的福是不加上憂慮的!所以,真正的快樂從神而來,罪中之樂雖然有點樂,但一定會帶來後果及痛苦的!

   b.要完全放下自己,並不是「靠自己」做得到的,而是需要「靠聖靈」,因聖靈所結的果子是愛、喜樂…..

40. 對於標準,還有一些疑惑,當我看到某位弟兄犯錯,我是要憑著愛心說誠實話指出他的問題,還是要用愛心包容、接納他?

★可參考「問答集」第3、4題。在這裡補充:

 1.「用愛心說誠實話」正確的翻譯「在愛中講真理」,所以要先確認自己是「有愛心」(看看自己講的時候是否是心平氣和,還是心中有氣,就知道自己心中是有愛還是有氣),然後再確認自己所講的是「真理」,而不是「自己以為的真理」。

 2.要衡量:甚至你所講的是真理,他聽得下去嗎?用怎樣的方式對方會比較有可能聽得進去;若是看到對方聽不進去,是否我可以溫柔地「給於對方不改變的自由」呢!

41. 提到捨己,雖然講義上有提到「釘死自己的肉體本性/感覺/思想/意志…來愛神愛人」,但感覺特會與第一課較少強調這點。我想我們需要領受並經歷天父的愛,有這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愛能真正滿足和醫治我們;同時,要活出神的愛我們也必須捨己,包括誠實面對自己的罪,承認罪的嚴重性及真正悔改。天父兒女的課程設計是不是在後面再強調罪的問題,而開始多強調天父的愛呢?

★你的觀察很正確!因為這設計主要是「根據神對生命的設計」!(屬靈)嬰孩需要的是「被恩慈疼愛」,不是「捨己」;小子們的功課是罪得赦免,少年人才能漸漸剛強,勝過惡者(約壹2:12~14);生命的成長始於恩典,在恩典的根基站穩了,人才能真正無羞恥感地、真實地來面對罪,才能「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5:1-2);這就是為什麽我們所講的「恩典與真理的平衡」,不能是「同時」,就如畫油畫-底層(恩典)要先乾了,才能塗上第二層(真理)。

1. 人本來的特性是榮耀和親密,可是分別善惡以後變成了羞恥和隔離,這麼說來人一開始其實也是不那麼榮耀和親密的,只是因為上帝的遮蓋?因為我覺得分別善惡並沒有做出別的行為,只是分別而已,所以沒分別善惡以前我們不知道我們有多不好,而能分別善惡以後我們就看到了有多不好,是嗎?

★根據創世紀1:27神照著祂的形象造人,因著祂的形象極其榮耀,所以人最原本的形象也是極榮耀的;根據創世紀2:22-23亞當對夏娃所講的話:"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原本也是極親密的。分別善惡所造成的傷害是「罪性=達不到標準,甚至永遠不夠好」,所以在這種罪性中就不斷產生「罪行-以自己的方式來達到自以為的好」; 這一方面D103會有更多的講解。

2. a.從本課程學習可看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還有一個觀點:信到底,救到底。如何看待這兩種不同的觀點?

 b.根據課程裡講的,人接受福音就成為神的兒女,有了永生的盼望。不是靠行為,乃是靠主的恩典,因信稱義。這應該是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但是聖經裡也有講「提前4:1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後來離棄真道的人也能得救嗎?並且「路9:62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和「太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更是明確表示不是所有人都能進神的國。那也就是即使接受福音,但到審判的日子也未必能進入神的國。因著這個,我即便明確知道自己成為神的兒女,得著生命,我也還是會把聖經作為律法書來衡量我的心思意念,擔心偏離真道而失去救恩。請幫助我解答我的困惑。

     c.一次得救真的等於永遠得救?

     d.這算是恩典福音嗎?恩典福音是什麽?

★以上三個問題都提到「一次得就永遠得救」的爭議!嚴格來講,聖經並沒有這個字眼,所以百合天地不願意進入這無窮的爭議中;對於這個爭議,我們不投贊成或反對票!但我們相信的是:
    a.凡從聖靈重生的基督徒,就永遠是神的兒女。
    b.當神的兒女偏行己路時~
        1.聖靈會憂傷,但天父會帶著赦免(恩惠與憐憫)跟在祂兒女後面,祂的眼目永遠不會離開祂的兒女;
        2.天父會在祂悖逆的兒女人生當中擺放一些困難、路障… (一般所謂的管教、懲罰),讓祂的兒女有機會回轉歸向祂;
        3.祂會藉著聖靈的感動、啟示、引導…加上環境的安排,不斷地催促祂的兒女回轉歸向祂;
        4.只要祂的兒女會以信心來正確地回應神(順服聖靈的引導),他們就是得救的、蒙赦免的!
    c. 還有一點,嚴格來說:得救(蒙赦免)與得勝(得獎賞、榮耀)是不一樣的!十字架上呼求主的強盜是得救了,他與在永恆中與得獎賞、得榮耀的保羅是完全不同的!
    d.對於「恩典福音」,因為大都是道聽塗說,所以我不去論斷它;請參考D102問答集第17題。

3. 神的預定和揀選到底和我選擇相信神之間,完全是神主動,我是被動,還是因為神預先知道我會選擇相信神,所以神揀選了我?

★我認為神根據祂的預知做了祂的揀選!(羅馬書8:28~31)

4. 為什麽一定要通過犧牲耶穌的服事才能成就救贖計劃,難道不能用其他溫和的方式嗎?祂是創造與權柄的神啊!

★神雖然是「全能、創造、權柄」的神,但祂不能違背自己的本性來行事!神的本性是慈愛又是公義,這就是個難題了,如何又慈愛的赦免人、又如何不違背祂自己絕對公義的本性!?所以祂以祂的權柄與智能設計了耶穌十字架的救恩,解決了這個大難題!你認為還有其他更聰明、智能、慈愛的方式嗎?

5. 愈看見神完全的屬性以及自己的罪行,就越容易有罪惡感,恩典每天都有,但罪也是每天伏在門口等我,如何才算是真正的得勝或得赦免呢?

★得赦免就是靠著恩典除去從黑暗勢力而來的罪惡感、羞恥感…(所謂的控告),這是「天父兒女」主要的課程目標(藉著主名得赦免)-這課程要注目的是主的恩典,而非自己的罪行!至於得勝(勝過惡者),那是D2基督新婦的功課!(約壹2:12~14)

6. 我有一個問題,因為十字架,主耶穌的寶血洗凈了我們的罪,神完全接納我們正在成長還沒長大的兒女,可是常常會有別人不接納自己,有時候自己也不接納自己,為什麽會有這種感覺?我該怎麽辦?

★打從人類墮落開始,人就不能接納自己;十字架救恩解決了這千古的問題!當「我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示錄12:10,11)-所以,要靠著信心站立在這話語上,不斷地去宣告這應許:靠主寶血,拒絕仇敵的控告!

7. 關於得救是每一個人都有機會,還是上帝選特定的人,等他們相信?

★救恩是開放給每一個人的,每一個人都有機會!但上帝根據「祂預先所知道」(羅8:29)人在自由意志中對祂救恩的回應也做了揀選,等他們相信!

8. 蘋果梨的比喻很生動 , 但是如果梨子就想做梨子,有甚麽不好?或是他就是想一直當屬靈嬰孩,一直在享受得救福氣,這樣可以嗎?

★很好啊!在天父兒女的課程當中,我們首先要相信/經歷/體會身為天父兒女,就可以享受得救的確據!至於生命的成長(得救者整全的福氣),也是在人對神的慈愛信實及豐盛生命的應許當中產生渴慕以及自動自發的信心回應、追求…才會發生的!

9. 什麽是與神百姓相交?

★就是與神的兒女成為弟兄姊妹,既然是弟兄姊妹,就會想認識、交往、喝咖啡、哈拉哈拉…打成一片。

10. 對於投硬幣的例子,在生活中我們常常遇到許多困難或是達不到的目標,上帝是否也像瓶子那樣,拿到我們面前,將困難或是目標縮小,讓我們更好達到嗎?

★這個體驗的焦點啟示是「得救不能靠自己努力達成的,而是靠神已經成就了的救恩才能達成」;當然,得救之後我們如何靠神在我們生活當中「達標」,也是一樣要靠著聖靈的引導,否則靠自己常常會徒然無功,甚至撞得頭破血流!但要如何靠聖靈,就是另一個很重要的功課了,在課程中我們會慢慢學習的!

11. 要向非基督徒說明信耶穌得永生有困難,尤其是不相信有神的人,以及不相信死後有天堂或是地獄的人?

★向這種人只能從「跟他們做朋友+向他們活出好見證」來開始!

12. 如何去分辨何謂靠神或是靠人?

★跟神多禱告,求聖靈引導,尋求祂美好旨意=靠神;如果沒有,多半是靠自己!

13. a.看完課程後,覺得用蘋果梨來解釋連接的新生命,感覺不是很恰當;

      b.在體驗遊戲中,硬幣投入杯裡與恩典連接感覺不是很妥當!

★很欣賞你的真實,也很尊重你的感覺;可以不可以多講一點「為什麽不妥當」的原因,這個感覺是從什麽「想法/信念」來的呢?其實比喻都有個「焦點信念」,只要焦點信念合乎聖經就達到比喻的目的了!

這兩個比喻的焦點信念其實是:

   a.蘋果梨的比喻-什麽樣的樹結什麽樣的果子-永生是與神的生命連結,才能慢慢活出神的善,而不是一套道德宗教標準,要靠人自己去遵守!

   b.投硬幣的體驗-救恩本乎恩,也因著信;不能靠自己努力、行為(自己努力投硬幣),而是要靠神藉著耶穌已經成就的救恩(把杯子拿到你面前,讓你選擇是否用信心來回應)!希望這樣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4. 如果每天的分享,能夠搭配上精讀或導讀的聖經經節、段落,可以得到更大的滿足。

★課程設計是從"屬靈嬰孩"開始來成長,所以剛開始不會有太多的東西,但因為許多學員靈命已經離開嬰孩的階段了,所以不可能一開始就滿足每一位成員!邀請這樣的學員不僅是思考課程內容,而是看到整個課程流程的設計是如何根據神對生命的設計!基本上每一課都有一段經文,在這經文當中用默想、導讀的方式,來達到「與神有精心時刻」的目標;第五課靈修生活操練之後,會慢慢以靈修的方式來學習這課程。

15. 發覺自己有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接觸父親時,想到他時就會使我有驚嚇及愧疚的心。

★了解!謝謝你真實的回應!就是希望在這課程中我們慢慢有一個「父親形象的轉化」-離開地上父親的形象-進入天上父親(完全的父親),就能慢慢除去奴僕的心,因為當完全的愛臨到,懼怕就會慢慢除去了!

16. 聖經裡有提到死後我們要去一個地方-天堂或是地獄,那天堂或是地獄是否是永生的一部分

★當然有!天堂或地獄當然是永生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本課強調的是:永生從今世開始,從我們接受耶穌的生命就開始了!

17. 請老師在講述恩典福音時候,改成恩典的福音,比較不會與恩典福音異端混淆,造成誤解。

★謝謝你的細心及回應!非常好!我回去聽了一下,發現那個"的"真的太小聲了!我要說的是:人有時候很難接受「恩典的福音」=很難接受「福音是從恩典開始的」,因為人往往喜歡有點行為功勞!但我們在這課程要講的絕對不是近年來中國大陸大家所認知的「恩典福音」,而是在恩典的基礎上,邁向真理。約1:14-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但福音一定是「先有恩典」,才能在恩典的基礎上,邁向真理(羅5:1,2-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否則基督徒往往會背負著真理的重擔、甚至是基督徒律法的重擔(屬靈小孩無法背負太重的聖經真理),活得很辛苦!

18. 關於得救的福份看到比較多的是屬天的福份,那是否有屬世的福份?例如健康、財富,基督徒該如何看待屬世的福份?

★當然,禱告的權柄中就可以求屬世的福份,大大張口,愈多愈好,神看為好的,神就樂意給! 但有優先次序:先求祂的國和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們了!另外,有了屬天的福份,其實連帶屬地的也會因此蒙福了(如:心中不接受控告/不控告人,關係更好了,事業/生意…也變好了!)

19. 信耶穌得永生的涵義不太了解?

★當聖靈感動人信耶穌=接受耶穌的救恩,那時耶穌的生命(永生)就跟人的生命連接上了(接枝了),這時候,永生就開始了!這就是「信耶穌得永生」!

20. 從小到大在教會長大,有時候覺得自己沒有什麼改變,不像有人一信主,神的工作讓他生命有大改變,是否我的生命只是在知識上,而沒有真正與主連接?什麽是真正與神連結的生命?

★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基督徒,常會有這種感覺!你的得救可能是一點一滴慢慢形成的!但最重要的是:到底我的生命是「向聖靈活」、還是「向律法活」?(加拉太書2:15~20)在生活中有沒有聖靈的引導,還是只是習慣性地「活在律法中」?(這問題在D1營會裡面會有詳細的教導!)真正與神連結的生命是從「被聖靈感動,接受耶穌的救恩」開始,然後在往後的生活中,繼續不斷地有聖靈的引導。

21. a.永生與進天國的區別? b. D102-1不是以第二點為前提,努力做第一點的部分嗎? c.D102-3得救者的福氣是有一個自身要成長成熟的過程,才能領受到的嗎?(因自己有時無法確定自己的過犯是否得赦免,仍會被控訴,有罪惡感。)

★a.嚴格說來,兩者沒有區別;但如果你所指的「進天國」是指著「死後上天堂」,那麼我們要強調的是:永生從你接受耶穌就開始了,不是死後的事!
    b.(不大清楚你要問什麽耶!)D102-1的第二點是:永生的觀念是「生命與基督連結」的觀念,這叫做生命樹;D102-1的第一點是:永生的觀念不是「今生努力做好人,死後上天堂」,那叫做分別善惡,因為想要努力做好人,會陷入「知道卻做不到」的苦境!
    c.的確!D102-3得救者的福氣需要成長的過程,事實上就是我們在整個D1天父兒女課程中所要學習去經歷的福氣!至於罪得赦免的福氣,就是接下來第三課及「天父兒女」營會中所要學習的。

22. 既然基督徒受洗之後有聖靈住在我們心中,請問當我們呼求聖靈充滿以及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有什麽不同呢?聖靈充滿有什麼意義呢?

★就好像「杯中有一點水」跟「杯中水滿了」是不一樣的! 同樣的「有聖靈住在我心」不等於「滿有聖靈=聖靈充滿完全掌管我」!因此要渴慕追求「被聖靈充滿」。

豪哥說當救恩臨到我們時,控告我們的惡者已經被摔下去,但是為什麽我們心中還是會有被控告的聲音?雖然已得救,但是有時候還是會沒理由,沒原因會感受到憂傷,不知是何原故救恩已經成就了,但不是每個人都領受了,不信的人就沒有得救,不是嗎?同樣的,惡者已經被摔下來了,神的話也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8:33),但若是我們沒有真正相信、領受、同意,並宣告傳揚這個好消息,我們心裡就仍然會有控告的聲音。

請了解並接受生命的完全是漫長的過程,得救(稱義=聖靈重生)是瞬間的事,得勝(成聖)卻是個漫長的過程!所以請接受這樣的事實與真理,靠著主恩典喜樂地來成長。

1. 神為我們改寫了律法嗎?不是說祂來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成全變得更全面?加了補充條件,使祂的子民的利益及生命不受損,這樣的理解對嗎?

★神沒有改寫律法,也沒有廢除律法;但律法在救恩歷史中的功能是「叫人知罪」,而非「叫人去遵守而得稱義」,因為沒有一人能靠行律法而稱義(除了耶穌以外)!所以「耶穌來成全律法」的意思是: a.滿足了律法的要求,為所有人類的不公不義(罪)付上了代價; b.他(以人的身份)靠著聖靈遵守了所有的律法!當然,律法是善的,也是為了保護人、祝福人;然而,人在罪性中,卻不可能靠著自己守住律法,唯獨靠著聖靈,才能行出神的律法!

2. 神如何做到忍耐+喜悅的接納我們?很多時候我們不需要知道祂是如何做到的,只是知道祂是這樣對我們的,然後去體驗&享受,之後自然變成我們自己的品格及能力。

★你後面的講法很實用!還有:因為祂是神,唯有祂有完全的愛-生命樹的愛->因著生命的連結與關係,所以祂可以不僅忍耐,還可以喜悅的接納我們!

3. 如果持續犯罪,會有聖靈離開我的那一天嗎?

★看D102有關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爭議(D102問答集:新問題3)-如果你會擔心,那就禱告到心中有平安吧!

4. 神不願意人生活在矛盾中,就把人趕出伊甸園,但我們出生及生活在非伊甸園還是很痛苦啊!為什麽神要那麽做?

★我們出生在非伊甸園的世界中,因著分別善惡的本性,所以還是很痛苦!這不是你的錯,千錯萬錯都是亞當夏娃的錯!但是當我們進入神所預備的救恩道路(生命樹道路)中,我們重新學習愛,靠著神完全的救恩,就能慢慢把樂園找回來!

5. a.對自己所見證的道宣告出來,認識不足,理解不是很清楚? b.課程中講到,啟示錄12:11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所見證的道指的是甚麽?我們的所思所行嗎?這不是又回到行為了嗎?

★以上兩個問題類似:所謂「自己所見證的道」,就是用口說出來「羔羊血已經洗凈我」+心裡相信「寶血的功效」,然後因著信心活出蒙赦免的喜樂來!這樣的行為是因為靠著聖靈,因著信心產生行為,不是因為懼怕、靠自己努力去行的行為!

6. 我聽過一種說法,當我讓聖靈充滿我,也就是我向聖靈敞開自己,是把自己可能陷在一個危險的境地中,也為邪靈敞開了自己,如果真理的根基不牢固,容易被邪靈侵害,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放心!神的話說: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路11:11)

7. 神容許撒旦在人犯罪之後,有合法權捆綁人的身心靈,可以具體的解釋一下,為何神會容許如此捆綁基督徒呢?如果是,為什麽基督徒的罪不是已經被清潔了嗎?如果不是,那有基督徒抑鬱症、自殺等很多真實案例又是為什麽呢?

★神是公義的,所以人犯罪,就必須付上代價,所以仇敵就有合法權來捆綁人!但是當我們承認自己的罪,就蒙赦免,這是「天父兒女」的功課-在「身份上的稱義」中領受赦免,除去控告、自責…;但當生命上、行為上還沒有得勝時,就仍在「罪的捆綁」中,這部分就需要在「D2 基督新婦」的課程中學習靠著聖靈連結於主,方能勝過那惡者的捆綁。

8. 是否可以說人類已知的罪都是由分別善惡衍生而來的 ?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單只認這一個罪,其他的罪是否也算一併認了呢?

★其他罪的根源就是「分別善惡」,當我們認清楚這根源的罪,其他罪的問題會慢慢地迎刃而解!

9. 個人有一次被聖靈光照悔改認罪,同樣的罪還需要再認嗎?那如何才能徹底認清?

★行為上的得勝,不是一次被聖靈光照就能完全勝過的!神的兒女認罪時不是「被控告、帶著羞恥」的,而是不斷地「被潔淨」,所以若是尚未解決,就繼續認吧!

10. 如果犯了重大的犯罪如殺人,神也赦免他的罪,那是否還有天理,這樣羞恥心的存在是不是還有必要?

★神赦免人的罪,不在乎大罪小罪,而在乎那人是否接受了神所賜給人的救恩,十字架上的強盜,一個接受就得救,一個不接受就不得救!但神的赦免,不代表沒有後果,那得了赦免的強盜,還是在十字架上受苦啊!另外,你講的「羞恥心」,應該是神所賜給人的「良心」吧,這當然是人人都有的啊!

11. 雖然明白靠耶穌的寶血我們的罪已被洗淨,但為何在生命中不斷地有罪出現,很難勝過自我?其原因是自己與基督連結不夠嗎?

★「靠耶穌的寶血罪蒙洗淨」是指著「稱義」說的,「稱義」是神算我們為義,是地位及身份上因著生命血緣而成為神的兒女;但生命中實際上還沒有「神的榮耀」,所以罪行仍然會不斷地出現;而追求生命上恢復神起出創造人的榮耀,這叫做「成聖」=追求與基督更親密的連結,這是第二個課程D2「基督新婦」的功課;而「成聖」是個很漫長的過程,甚至是一生一世的事;所以在這過程當中,我們就必須要學習如何「拒絕控告」的功課,才能在成長過程中喜樂地成長。

12. 103-1對罪的定義是:能夠分別善惡卻做不到,眼高手低的罪惡感和羞恥感,於是試著把自己從神面前隱藏起來;另有一說是:人能夠分別善惡後就驕傲,覺得自己和神一樣厲害,於是覺得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生命而離開神;這兩種說法我都覺得合理,也都很貼切;有沒有一個解釋可以同時包含這兩種觀點呢?

★前者是自卑,後者是驕傲;但其實驕傲是另一種自卑感作祟的極端表達,所以二者沒有衝突,只是表達方式不同而已。

13. 我常做認罪的動作,但是心裡總覺得不安,會懷疑真的有被赦免嗎?

★真心認罪,必得赦免(約壹1:9)!如果常犯的罪,在不斷地掙扎中,神也完全赦免70個7次(馬太18:21,22-耶穌要求我們如此赦免人,祂更是如此赦免人!)

14. 如果對自己或他人有不足或不夠好的感覺,換成正面的態度繼續往前走,去達到標準,是不是就不是罪行了?罪是不是只是在定義,那些帶出來的負面情緒?

★在"不夠好"的感覺中以正面的態度(接納自己)繼續往前走,去達到標準,當然就是好的!問題是:在這過程中,若是不斷對自己及別人產生負面情緒,活在痛苦中,這就是分別善惡的罪性了!

15. 雖然知道赦罪的確據,但是還是會覺得自己不夠好或是羞恥時,該如何做呢?如何操練?

★靠著「羔羊的血」勝過控告,除去羞恥,不斷地宣告(自己所見證的道),選擇相信神不可思議的恩典!建議你斥責撒旦說:撒旦,退去!神的兒女就算是犯罪,也不是犯了牠的國法(控告/定罪),而是犯了神的家法(=赦免70個7次)。

16. 若有人說,反正我達不到神的目標又何必勉強自己呢,成為基督徒太累了,我們該如何做?

★承認自己做不到(認罪)而接受赦免!這是天父兒女的課程目標(約壹2:12~14-小子們-罪得赦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自己行出神的律法(加拉太書3:10,11),所以達到神的目標不是靠自己努力、負責、立志….,而是靠著聖靈與基督連結…才能慢慢結出聖靈的果子,達到神的標準-這是基督新婦的功課(約壹2:12~14少年人-勝過惡者)。

17. 神已經赦免了我過去現在未來的罪,如果有人說我離開了人世前再信主一樣可以得救,我們該如何應對?

★那他就是"僅僅得救,好像從火中經過",不僅將來在天上沒有什麼獎賞,而且失去了今生神所應許要給祂兒女一切美好的祝福及豐盛的生命。

18. 請問牧師,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念嗎?還是比較偏向大衛鮑森的呢?最近剛好在讀末日信息,啟示錄、得勝者、地獄,感覺很矛盾與衝突。

★我的神學觀點比較注重實際,不願進入太多永遠爭論不停又沒有定論的神學立場。
a.末世的種種理論,我們在D2基督新婦有比較詳盡的教導(敬請期待);

b.我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定義是:既然人因信耶穌成為天父的兒女,天父的心、眼目、帶領…永遠不會離開祂自己的兒女;即便祂的兒女悖逆、走自己的道路,天父永遠帶著赦免與恩慈跟在祂兒女的後面,當祂的兒女轉回歸向祂時,祂的赦免、恩慈憐憫馬上臨到祂的兒女!

19. 70個7次之後,神還是會饒恕我們嗎?

★7代表「人的完全」,70個7代表「神的完全」,所以不是490次!

20. 罪是人達不到神的標準,還是違背神的心意?聖經說除了神,沒有一個是良善的,因此人永遠不可能像神一樣良善,也就無法達到神的標準,那什麽才是構成人的罪呢?

★罪的定義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所以「違背神的心意」也是「達不到神的標準」,沒有什麽區別。這也就是構成人的罪了!重點是:人如果要靠自己努力去達到神的標準,一方面「絕對不可能」,一方面也讓自己陷入「我真是苦啊」的情況!所以唯一的道路就是在聖靈感動的感受中以信心來領受基督的救恩,就永遠不在定罪了!

21. 為什麽寶血能潔淨"不夠好"?為什麽人能知道善惡,卻無法掌握善惡?

★a.參考上題!不夠好=達不到神的標準=罪的定義,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就是讓我們可以體會:在神眼中,我們因著成為祂的兒女,就因著兒女的身份地位「夠好」,因為祂的恩典夠用,靠著祂加給我們力量,我們也能夠去做祂要我們所做的!
   b. 因為我們是人,不是神!只有創造的神能知道善惡,又掌握善惡!被造的人因為沒有掌握善惡的能力,這就是神不要我們去吃分別善惡果子的主因!

22. 如果人只能看到美善,看不到欺騙,會不會讓自己無法規避危險?

★人不用擔心會「只看到美善」就會「看不到欺騙」; 人的情況反而是會「只看到邪惡」而「看不到美善」; 關鍵是當我們看到邪惡時,心中是因為論斷定罪而產生負面思想感受(落入分別善惡),還是會有神的憐憫恩慈,求聖靈引領去陪伴引導(生命樹)。

23. 有哪些方法可以讓我們實際的感受到神赦免恩典呢?不是在知識上的理解,而是真正在心裡靈裡的感受。

★1.放個安靜的音樂,做幾次深呼吸,在作一次D103後面十字架的操練。
   2.想像耶穌的寶血,潔淨你所寫下來的所有的罪/不喜歡自己的地方…。
   3.每次認罪後,短頌默念:耶穌的寶血洗淨我,我得赦免潔淨…(7次以上)。

24. 103-1罪的定義達不到?應該是違背神的標準吧?

★違背神的標準當然是罪(=達不到神的標準,對嗎?),但這定義比較聚焦"罪行",比較不是在講"罪性";我們在這課所講的定義是在說明"罪行從罪性而來"-吃了分別善惡果之後,人就知道神的標準,卻無法掌握這標準,這叫作"達不到神的標準"。神學上對罪的定義是"miss the target"(射不中紅心),跟我們在此課講得"達不到標準"類似。

25. 天父兒女課程中講到我們不要分別善惡,老師也說指頭不要指向別人。但是聖經裡耶穌對法利賽人態度不是這樣,祂都是明明指出他們假冒為善。我發現過去在教會,我特別不能容忍人空有好行為沒真愛心的人,特別是那邊權柄小組長啊牧師啊等等,好像很容易落到批判他們假冒為善中。很多年前我們小組服事,我們在一起吃飯的時候,小組的組長一個勁說組員的這個問題那個問題,我心裡覺得這個小組長服事好假,當著面熱愛的幫助別人,背地怎麽都這樣。心裡有點輕看他,因此也破壞了關係。我應該怎麽正確看這個問題?

★好問題。關於耶穌指責法利賽人-耶穌愛他們,但正因為他們正是活在「典型分別善惡的宗教信仰」裡面的人,所以耶穌必須嚴厲地指出他們的錯誤來,雖然嚴厲,但耶穌「愛死他們了」!有個教會演「耶穌傳」,傳道人飾演耶穌的角色,當他演到馬太福音23章時,他演不下去了,因為耶穌責罵法利賽人的話語實在太嚴厲了(法利賽人七禍),他不斷地揣摩,最後他「一邊哭一邊講出馬太23章」的台詞!這說明耶穌對「以律法來分別善惡」的悲痛,但祂愛極了法利賽人! 因這樣的宗教信仰嚴重地損害到福音的本質,所以耶穌必須嚴厲指出其錯誤,但耶穌是「分辨真理,卻並不分別善惡」(有關「分別善惡」與「分辨真理」的不同,請參看D101問答集4,8,11題);保羅在加拉太書也「咒詛」傳這種信仰人(1:8-9),因為「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3:10);這是同樣的道理。

對這樣的小組長,赦免、接納、為他禱告、找適當機會跟他溝通…憐憫向審判誇勝!否則,你也會落入分別善惡的陷阱當中!

26. 有人說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以自己的標準,而不是以神的標準去分別善惡,所以罪就是人自己去定義善惡標準,然後產生罪行,在課程中談到人吃了禁果之後,就知道了神善惡的標準,只是達不到,就產生罪惡感及羞恥感,那人在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前,是否會明白神的心意,並且達到神的標準?

★好問題!你前半部對分別善惡的解釋很好!至於「人在吃了分別善惡果之前,是否明白神的心意、達到神的標準」的問題,可以這樣理解:在樂園中(吃之前),神只有一個標準,就是:「絕對不要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為神的心意是要他們活在樂園裡面!但很可惜的,人運用神給他們的自由意志做了錯誤的選擇,請問他們明白神的心意、達到神的標準了嗎?

27. 關於撒旦在人犯罪之後,有合法權捆綁世人的身心靈,除了約伯記的經文有支持此說法之外,還有哪些經文支持此論述?

★約翰福音14:30「…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因為耶穌沒有犯罪,所以撒旦不能捆綁祂(毫無所有=沒有任何可以掛鉤的地方)!以弗所書4:26-27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犯罪時….帶著怒氣睡覺時,就給魔鬼可乘之機!)

28. 當我們接受救恩之後,過去現在將來所有的罪都已赦免,那我還要為著過去的罪一一的認嗎?(有些醫治釋放會重新讓我們再認過去的罪)

★約翰壹書1:8-需要繼續不斷地認罪….但信主後的認罪不是為要得赦免,因為信主時已經所有的罪、一生的罪都得著赦免了!信主後的認罪是「潔淨式地認罪」,是為了「成聖」(真實生命不斷地得潔淨醫治),不是為了「稱義」(得救本乎恩,因著信)!這樣的認罪不用羞恥,不需要對自己悔恨交加(過去的事沒有辦法再去改變!),而是真實地、勇敢地去面對,一次一次的認罪,就能慢慢地離開這些罪!

1. 明白了禱告不正確的方式,在方法中妄求的意思是以自我為中心禱告,可是在禱告中還是會以自我為中心,譬如:老師說禱告時求神預備車位,也是為自己禱告啊?我好像對妄求的理解不是很明白。

★「為自己禱告」不等於「以自我中心禱告」!前者是為自己生活的需要、生命的成長成熟….這是絕對OK的,因為在天父心中,你是他的寶貝、很重要、很有價值….他關心你一切的需要(需要不是罪);但是「以自我為中心」禱告是「照著自己的私慾、只顧自己的需求、照著自己的意思去求」,為要滿足自己的慾望(慾望與需求不同啊)。

2. 請問禁食禱告適用的範圍?

★任何時間需要「專心尋求神」,都可以禁食禱告!

3. 讚美和內室禱告沒說話時的默想,算是禱告嗎?

★算!

4. 對課程中,屬靈攻擊的講解感覺一筆帶過,能更多補充一下嗎?

★「屬靈攻擊」比較正確的字眼是「屬靈爭戰」,主要是講到魔鬼撒旦的欺騙、控告與捆綁;在D1天父兒女課程中,我們主要學習「如何靠著因信稱義的恩典、主的寶血拒絕魔鬼的控告;在D2基督新婦課程中,我們就會進一步學習「如何靠著聖靈、與主連結、勝過惡者的欺騙、控告與捆綁」,敬請期待。

5. 不正確的禱告方式中,心裡注重罪孽的二個例子不認同,這二個例子我個人覺得是屬於妄求和疑惑,心裡注重罪孽的禱告方式不是應該為罪的事情禱告嗎?

★請參看以下「新問題」之1;「妄求」是照著自己的私慾去求(雅各書4:3);「疑惑」就是所謂的「不信」(約16:9),所以跟「注重罪孽」沒有衝突!當然,為罪的事情禱告也是一樣,主必不聽!

6.(不同看法)講到不正確的態度及方法,禱告不蒙阿爸父應許,其中講到「注重罪孽,主必不聽」,其實當信了主那一刻開始,神藉著十字架上的犧牲,擔當所有的罪,赦免了過去現在及將來的罪,是新造的人,在基督裡是義人,只是魂的部分要更新而變化,而靈人不斷成熟!

★尊重你的看法!不過我想「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的精意是:當我們從「罪的動機、罪的目的、罪的本質…」的角度去禱告時,主必不會垂聽這樣的禱告了,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祂若垂聽了這樣的禱告,祂豈不成了「共犯」了嗎?

7. 在回應詩歌的歌詞中,有一句「開啟我的靈,來呼吸你的榮耀」是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當我的靈被開啟的時候,我就更能過體會、經歷、感受神的榮耀!

8. 請問惡者住在二重天,是根據什麼?有何依據?

★以弗所書6:12-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謂「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是指著「二重天」說的;當然,你若不喜歡這個名詞,就不要用吧!

9. 如果禱告未蒙應允的事,是為別人的關係合一代禱,那我們可以如何禱告?

★一方面為別人的關係禱告,求主軟化他們的心,給他們機會合一;另一方面也求主指示預備,差遣合適的人(也許就是你)來做「使人和睦的人」。

10. 主禱文是指禱告的練習嗎?

★是練習沒有錯,但更是一個禱告者使用手冊,操練禱告的心態及禱告的內容!

11. 禱告中的不好及等待,怎麼區別?什麼時候需要叩門(行動)?聽不到聲音怎麼辦?

★等待是「時候未到」,不好就是真的「對我們不好」!有感動就可以叩門(行動);聽不到聲音就要繼續尋求,不要放棄(如何聽主聲音是D2基督新婦的功,請期待!)

12. 如何判斷自己的禱告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慾求?

★我們可以求,大大張口來求!(腓4: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但是要思考:

   a.我們所求到底是「我們所需用(what I need)」還是「我們所慾用(what I want)」;

   b.得不到所求時是否繼續尋求,還是對自己或對神產生負面情緒思想,只要繼續存著信心尋求,神一定會在祂的時候指示我們。

13. 如何判斷有罪未清除,也就是說,如何達到合一,除去我們與神之間隔斷的牆?

★禱告三部曲就是:祈求-尋求-叩門;「尋求」時可以由主鑒察,看在我們裡面有沒有什麼惡行沒有(詩139:23-24),每當神光照,就認罪(不需要在羞恥中自我控告)+蒙神赦免(心中有赦罪的平安)!

14. 如何能聽到神的聲音,並且順服神的旨意?

★聽神聲音是D2基督新婦的功課及關鍵性的操練;在D1天父兒女的課程中,我們更多操練靈修+日常生活中與神對話+更多領受神的愛,就會對神的聲音愈來愈敏銳!

15. 很多時候我們禱告請求主的應許,都是幾天或是一段時間以後的事,主禱文中,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叫我們不要擔心未來的事,信主必有美好,可是這類事情無法有很好的印證主的應許,該如何是好?

★1.對於神的應許,我們可以多多用信心宣告來得著,不用再「請求」;

   2.將所禱告的事寫下來a.對於已經得著的,多多感恩;b.尚未得著的,應用禱告三 部曲的原則-主要是多多尋求,等候神的時間!

16. 禱告有時不蒙神應允,是因為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那為自己的婚姻、工作禱告,算是以自我為中心嗎?怎樣為自己的事情禱告,才算是蒙神喜悅的禱告?

★為自己的事禱告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所謂「以自我中心的禱告」-請參考前面第4題;只要存著主禱文前半段的心態(兒女身份+相信祂名為聖,不會出差錯+讓祂掌權,我願順服),就是神所喜悅的禱告!

17. 我們常常禱告主給我們異象,讓我們知道這是神的回應,但要如何知道呢?有時候我們看似是主的應許,但又不是,如何正確分辨?

★分辨是否是神的異象有幾方面:

   a.合乎聖經「愛」的原則嗎?

   b.有沒有肢體的印證?可以特別請教自己信任的屬靈導師或遮蓋;

   c.心中是否有持續的熱情?這熱情不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或別人的肯定,而是為了榮神益人!(D2基督新婦會有進一步的探討)。

18. 關於禱告,有的牧者強調要大聲呼求,有的牧者強調要安靜聆聽神的聲音,如果讓弟兄姊妹產生反感,是否還要堅持這種方式?禱告的方式關乎真理嗎?

★大聲有時,安靜有時;關鍵是:為何大聲,為何安靜,目的為何?至於弟兄姊妹會產生反感,就要問為何反感…多少人反感…反感可能是因習慣、背景、個人性格…所以需要的是去溝通,而不是完全聽人的,也不是完全不顧別人的感受…簡單的來說:我自己禱告的時候,可以照著自己的習慣(當然有時候也要學習超越自己的習慣);但當我服事別人的時候,為人禱告的時候,就要照著對方(或大多數人)能領受的方式來禱告,才能達到服事的目的!

19. 有傳道人說,人禱告的手推動神做工的手,請問人怎麼可以督促神做工呢?

★神當然有祂絕對的主權,但是神的兒女還是可以用「兒女的手」來搖動父神的手(這只是一種表達),至於父神要不要跟著我們的手來動,那也是父神的主權!

20. 在屬靈生命的成長過程中,信心是慢慢成長的,在這過程中,有時候對神會有懷疑,這種懷疑的禱告,會蒙父神的應允嗎?

★在神的主權中,出於祂的憐憫,有可能父神能會應允;但是過程常常會有些波折,為的是讓我們學習信心的功課,這就是為什麼必須要「尋求」的原因之一!

21. 當我們以信心來為病患禱告時,神一定會醫治嗎?

★是!因為耶穌說「你若信,必得醫治」! 但「信心」的定義是什麼呢?我相信:信心我們對主的應許與呼召的回應!若神啟示並應許我們說祂必醫治,我們信,那麼神一定會醫治;但很顯然的,很多時候,當神沒有啟示或應許,人卻憑著「一廂情願的信心」,那是有問題的!

22. 如何度過上帝沒有應允我們禱告的時光?

★等候中尋求神的旨意!祈求,就給你們;(當神沒有給的時候,就要)尋找,就尋見…

23. 如何透過禱告能完全瞭解上帝的心意,是完全瞭解!?

★就是禱告三部曲中的「尋求」,但是神的心意太奧秘了,我們的尋求需要調整,不斷地尋求!我們只能在尋求的當中「愈來愈明白、瞭解神的心意」,我們在地上沒有「完全瞭解」的時候,因為神太大了…一心想「完全瞭解」,很容易陷入「完美主義」的陷阱中!

24. 有時候當我有火熱的心為某一件事情禱告時,當時間越來越久,雖然繼續禱告,但是感覺自己的禱告漸漸形式化,最後我就想放棄,如何建立長久火熱的禱告呢?

★還是禱告三部曲中的「尋求」! 求主光照,這個形式化是因為我「失望、失去信心、灰心….」造成的,還是從主來的感動?如果是沒有負面情緒,心中有平安,那就是從主來的;但如果心中充滿了以上所說的負面情緒,就真實地告訴神你的感受,然後安靜聽聽神有沒有進一步的只是、感動、引導…

25. 要如何明白禱告遲遲未蒙應允,神要人等待更好的,或是來自撒旦的破壞與攔阻?

★都有可能,所以關鍵還是「尋求」,尋求是個過程,當我們愈親近神,就愈能聽到神的聲音,愈能明白神的心意(這部分是D2基督新婦主要的功課,敬請期待!)

1. 自我合理化及拒絕撒旦控告,這二者該如何區分?

★a.自我合理化-為自己的錯誤/罪找個藉口,所以是一種逃避,因為在羞恥感作祟的情況中,不願意/不要/不想真實地去面對自己的罪!

   b.拒絕撒旦控告-拒絕撒旦藉著我們的罪來「定罪/控告/打擊」我這個人的自我價值/自我形象,使我產生對自己種種負面的情緒(我很不好、很糟糕、很無能、無價值、無恥、沮喪、失望、絕望…);但是因為知道神已經赦免我,不定我的罪,所以我可以真實地面對我的罪,找出罪的根源問題,甚至慢慢勝過罪!

2. 在D105-3第4步「請安靜的聆聽,神今天要對你說什麼?」的操練中,我相信神會透過我們的尋求和安靜的聆聽對我們說話,但是在操練的過程中,是否需要注意,我們自以為感受到的話語其實有很多是自我安慰和鼓勵,並不是神直接告訴我的呢?長此以往,豈不是把自己變成神的位置來自我安慰了嗎?

例如:我的感受「親愛的孩子,我已揀選你,你的靈魂已經甦醒,你不再愚拙。放心,我會一直與你同在。」我自己很清楚我特別感動「靈魂已甦醒」處的經文。在安靜聆聽中,我的感受一開始是「親愛的孩子,我已揀選你,你的靈魂已經甦醒」,而後面部分是我自己給自己感受上的豐富和完善。

★a.神對我們說話常常是一個意念、圖像、異象或異夢… 而不是一個字一個字的講,重要的是「精意」,而不是「字句」;

    b.你覺得「用神對我們講的話」來「自我安慰/鼓勵」會有問題嗎?個人認為:「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林後3:6),只要精意對了,自我安慰、自我鼓勵也是很好的事!

    c.若是你不能接受以上的想法,那麼就寫出你覺得「自己很清楚的特別感動」就好了(你的例子)。

    d.請參考下一題。

3. 聆聽神的話時,以"我"第一人稱來代表神,這種作法聖經依據在哪?如果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卻用神的名義說出來,不是妄用神的名嗎?

★a.保羅為自己的刺禱告好幾次,神向他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我的能力….」(林後12:9),這是不是聖經的依據呢?!!如果神會對新約的保羅說話,那麼神會不會藉著祂的話對活在新約時代的我們說話呢?

   b.人的想法如果是在聖靈的感動中,而且是合乎聖經、是聖靈的感動,這想法是否是出於神呢?

   c.請參看上一題。

4. 靈修中的具體行動,不是每段經文都有感動!

★沒有感動就不用寫啊!有感動就去動啊!

1. D106本課有一些表達方式讓我比較掙扎,因為跟一些我持守的信念,並對聖經啟示的理解,有些不同。

   a .神把祂的標準先降到最低(標準不變),這句話好像有些不一致,如果降低那麼好像是有變,我以來的理解是神沒有改變祂給的標準,而是耶穌代替我們完美的滿足了神的標準,因此信靠耶穌的人也就擁有了滿足到神標準的身份(耶穌的身份)。

   b .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我相信神很看重世界每個人的生命,所以我們也需要這樣看中世界每個人的生命,但我的理解是自從罪沾染和扭曲這個形象(人的墮落),是神的憤怒常在人的身上,一旦人悔改信靠耶穌,在神眼中這人又是新造的人,有耶穌的生命神完全喜悅這無罪聖潔的生命,所以「墮落後的生命都善中有惡,惡中有善,這句話讓我有點困惑,也許比較是表達我們人該如何看待,而不是描述神如何看待人!

   c .太5:A38-43神這樣供應給好人歹人,表明他的愛和恩典,但不一定說明他喜悅歹人,我理解愛和恩典是無論你好或是壞我都恩待(我們也要這樣愛仇敵),但喜悅是取決於你是好的,如何理解這區別?

★答:感謝你真實又寶貴的問題,的確「表達方式」可以調整如以下括號:

    a.神把「祂的標準」(祂絕對聖潔、人不可能靠自己達到的標準)先降到「最低」(只要接受耶穌十架救贖就可得救);這樣,跟你表達「耶穌代替我們完美的滿足了神的標準」是不衝突的。(請參看D106問答集14)

    b.「墮落後的生命都善中有惡,惡中有善」=「墮落的人在信主之後的生命都是善中有惡、惡中有善」的,就羅7:18~23所說: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但另一方面,「按著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這叫做善中有惡、惡中有善!至於「神的忿怒」,我的理解是:「罪本身就是懲罰」,罪一定有後果、有代價,這是神公義的本質,也是神要治理宇宙萬物不能改變的法則;而不是當我們犯罪的時候,神就咒詛、懲罰人,特別是對他在罪中掙扎的兒女。

    c.對於沒有信主的歹人,神愛(憐憫、恩慈)…但不「喜悅」他們,因為他們不是神的兒女,他們跟神沒有「生命關係」;但對於「已經信主的人=神的兒女」,神不僅愛,而且「喜悅」,因為他們成了神的兒女;所以,喜悅取決於關係,而非行為!神不喜悅我們所做、傷己傷人的事,但神是喜悅祂的兒女這個人的!就如:神愛罪人、卻恨惡罪(行為);同樣的,神「喜悅祂的兒女」,但卻「不喜悅祂的兒女犯罪(行為)」,對嗎?

2. 當保羅看見磯法與猶太人坐在一起,不再與外邦人坐在一起,保羅就當面抵擋他,所以如何區分接納人的不好,只看別人的好,與當面抵擋這二種情況?

★加拉太書要表達的真理是:這種律法主義的信仰,是嚴重地破壞了福音的本質!所以保羅「當面抵擋他」,為要捍衛福音的真理。但是保羅當時的態度如何,我們不得而知,聖經也不是說保羅一定「完全無誤」,我們也不必要去評論保羅或彼得的對或錯。若是保羅的口氣是憤怒批評論斷的,那麼他是「教義正確、態度卻不好」,這是「分別善惡」; 若是保羅的態度是溫柔堅定的,那麼他就是在「分辨真理、愛心說真理」。所以「接納人的不好,只看別人的好」不是盲目地忍受、接受一切,仍然是可以「在愛中說真理」的!

3. 完美主義是罪?或是不好?很多傑出的人都有完美主義,因為他們對某些事情執著!

★完美主義就是罪性中的「不夠好、永遠不夠好…」,請問你說這是罪、或是不好?不錯,很多傑出的人都有完美主義,但他們不一定「快樂」。追求完美與完美主義有何不同呢?簡單地來說:向著標竿直跑,為要得著… ,但到了什麽地步,就當照著什麽地步行(腓3:12~16),這是追求完美,不是完美主義。但若是我們在追求完美的過程中,一直不快樂、不滿足,那就是完美主義了! (還沒有到達標竿就不快樂、不滿足)
*** 完美主義是:不完美=完全不美!  追求完美是:達不到完美時,還是有美,已經看見美!

4. 不太懂,人無自由選擇結果代表的意思,是說神已經將結果預設好了?如果結果已經確定了,這樣給自由選擇權還有意義嗎?

★自由意志是神所賦予人的本能,這是神的愛(沒有自由的愛不是真愛);但神在祂的公義中必須設立界線、法則來管理整個宇宙,其中之一就是:當人運用其自由意志做了不好的選擇時,必定會嘗到這不好選擇的後果。這是神的主權,這不是人可以自由選擇的範圍。(例:人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救恩;但人卻沒有「不接受救恩卻想要得救」的自由選擇權!)

5. 不太理解墮落後的生命是,善中有惡,惡中有善?

★墮落之前,人不在惡裡面,只有神照著祂榮耀的形象所給人的善;墮落後,罪(惡)性就存在人性中,但因著人起初所賦予人榮耀的形象,人仍然有良知、有善的本性(神的榮耀),只是人已經「虧缺了神的榮耀」,但虧缺並不是完全沒有啊!所以人的生命從此是「善中有惡、惡中有善」了。

6. 第二天談到神如何看我們的善與惡,當神再來時的審判,是會審判我們的惡嗎?

★耶穌再來時的審判有兩種,一是「得救」-所有重生得救的神的兒女,已經因信稱義免去這種審判;二是「得獎賞」-神的兒女在得救之後是否靠著聖靈行出神所要我們行的,這種審判是「行了多少神眼中看為善的審判」-行得多=獎賞多;行得少=獎賞少;完全沒有行出來=僅僅得救!(至於惡-罪惡本身會有後果,罪惡本身就是一種審判!)

7. 如果每個人都選擇包容,不去指正需要改變的行為,那這些人不就永遠不知道自己哪裡錯了嗎?永遠沒有學習的機會?

★「指正」別人的錯能達到效果嗎?如果不能,卻帶來反效果,就不要自找麻煩!何時會沒有果效呢?當我們「分別善惡」對想指正的對方有負面思想情緒時,往往帶來反效果;那麽如何才能有效果呢?以「分辨真理」的態度,溫柔謙虛地、就事論事地表達,給人有不改變的權利,這樣才會比較有果效;但真正的果效,是聖靈直接光照當事人,當「聖靈來,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才會產生真正的果效!

8.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善惡,又恐怕他們伸手又摘了生命樹的果子吃了,就永遠活著?請問為什麽這時候上帝不讓亞當夏娃吃生命樹的果子呢?另外,永遠活著是什麽意思?

★人吃了分別善惡果之後,落入了「知道善惡,卻不能掌握善惡」的矛盾中,生命中有了羞恥感、永遠不夠好的罪性,在這種生命的狀態中「永遠活著」,就會永遠活在痛苦中,所以神為了保護人,就不讓人吃生命樹的果子了。「永遠活著」指的應該是是靈魂體都永遠不會死吧,因為在樂園中,沒有死亡;墮落後,肉體會死,魂會死,但靈仍然是可以永遠活著(約11:25~26耶穌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9. 天父愛我們的全人,是因為祂站在永恆的立場,看到了我們未來的生命光景,現在雖不夠好,終究可以長成基督身量,這是自己發生的,還是不斷地靈修得到的?

★那要看你如何解釋「自己」?自己的肉體絕對沒辦法「發生什麼善」,沒辦法長成基督身量;但當聖靈運行、感動、引導我們時,我們自己在自由意志中選擇以「信心」來回應聖靈的引導,這時候基督的身量就會在我們生命中不斷地長成基督成形在我們生命中。

10. 如果我拿起律法的武器保護自己,制裁惡人,我又如何用生命樹的愛去愛那些壞人?行為上制裁他們,心裡卻要愛他們,好矛盾?

★神的愛,恨惡罪,愛罪人(惡人)!法律制裁惡人,免得他們繼續危害社會,這也是神所設立的;但是我們可以去監獄中探望他們,愛他們,傳福音(生命樹的愛=救恩)給他們,這樣有矛盾嗎?他們若悔改,就如十架上的強盜悔改求耶穌憐憫,他還是得救的,不是嗎!

11. 如果這個人已經犯罪,我們要用世界上的律法去對待他們,還是生命樹的愛去愛他們?

★參考上題。

12. 掩面不看惡,那神的管教是指對那些一直頑固不改,心裡堅硬抵擋神的人嗎?

★「掩面不看惡」的意思是:神不再紀念兒女的惡=不再因兒女的罪惡審判他們!但神是會管教兒女的,神的管教是出於愛,祂會照著祂的兒女能夠承受的地步來施行管教;對那些「頑固不改、心裡堅硬抵擋神的人」,有時為了要讓他們可以悔改回轉,神就會用比較嚴厲的方式 ; 這個時候,我們就會覺得是「神在懲罰或審判」我們!嚴格來說,並不是神在懲罰祂的兒女,而是罪惡本身就是一種懲罰(罪的後果=這是神在祂的公義中為了管理萬物所定的法則,神不會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而改變了這法則)!

13. 我仍不明白分別管教及控告定罪的不同,以至於讓我有混亂及罪惡感。

★管教=愛的管教是讓對方嘗到適當的罪的後果(對自己的錯負責任、付代價),但不讓對方對自己產生負面的感受、思想、信念;反之,控告及定罪是常常讓對方感受的對自己負面的感受、思想、信念,如:自己無能力、無價值、很糟糕、很沒有用、沒有盼望…等。

14. 在教養孩子時,我們也要給予不改變的空間,尊重隨著他嗎?

★這要看小孩的年紀而定!如:嬰孩期小孩沒有思考能力,父母要保護小孩,當他所做危害自己或別人時,當然不能任憑他們,可以適當溫柔地制止;孩童期的小孩要開始學習是非對錯(他們會思考了),這是「律法時期」,給於適當的管教是必須的(參考上題);青少年的時期就不一樣了,這是讓他們「學習運用自由意志去做對的抉擇」的時期,除非他們所做的會危害到自己或別人的生命危險,否則要盡量給他們「不改變的空間」,甚至明知道是錯誤的決定,也要讓他們從錯誤中去學習如何做對的抉擇。

15. 如何理解神把祂的最高標準先降到最低,類似的說法還有"放下這個標準… 調整我對這個標準的態度"?

★換句話說:

   a.神的標準原本是很高很高,沒有人能達到,對不對?(神最高的標準)!但是,在我們還沒有達到神的標準時,祂就因耶穌的救恩完全接納我們了,對嗎?如果是,我們可以說神把這標準降到最低(只要我們「憑信心接受耶穌救恩」就可以了)!

   b.這就是神先放下祂「要求我們達到祂的標準」,不是嗎?換句話說:神的標準不變,但對達不到這標準的人卻是愛、接納、引導、幫助…

16.「掩面」在聖經裡的感覺多半是:厭棄、放棄對方、不願意、冰冷、不主動,老師在第四課的視頻中歸納對人的態度時,"說掩面不看惡",我感覺怪怪的,神在憐憫人及救恩的行動上總是先愛先主動的一方,主動為我們犧牲愛子,主動透過耶穌寶血救贖我們…關於疑問,我有補充如下:我猜老師的「掩面不看惡」大概是從詩51:9這處經文來的?或者說「掩面」只是中性的表達,並無棄絕的含義?大衛犯了姦淫後,十分痛悔,謙卑地為自己的罪祈求。我想,這或是罪人向神祈求的角度,不一定代表反過來神就是「對人的罪惡掩面」這樣做?在我看來,神一直是主動方,主動先愛、先犧牲塗抹我罪、透過耶穌寶血看我,並無逃避或棄絕的意思。在天父兒女課程裡(6-4),以「掩面不看惡」表達神這樣看我,並將此原則應用在看待他人的方面,我非神,無有審判的權柄,這樣表達是否待斟酌?

★尊重你的看法,請參看D106問答集第10題;有兩點我要說明的:

    a.聖經的用詞很多時候是多面性的,比如說:「蛇」在聖經裡多半是負面的,但「靈巧像蛇」卻是正面的;又如「猶大的獅子」是正面的,魔鬼如「吼叫的獅子」卻是負面的;文字用詞往往是有限的,同樣的一個字,可以視上下文來解釋出不同的意義,對嗎?同樣的道理,你說聖經裡講到「掩面」多半是負面的(沒錯,你的觀察很正確!)我在第六課所講的「掩面」卻成了正面的;你的問題是「我的表達」有待斟酌,是嗎?如果是這樣,那就請根據上下文的原則,把我所用的「掩面不看惡」解讀為「選擇不去看我們的惡」,其實神都知道也看到我們的惡,但祂因著我們是祂兒女,與祂有生命的關係,所以祂「選擇不看我們的惡」;

    b.聖經中所講神對人的「厭棄、厭惡、棄絕…」等負面的詞句,並不是表示神「真的厭惡這個人」,而是在表達「神厭棄、厭惡某種人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思想模式、心態…」,就如同耶穌「厭惡法利賽人所表達出來的信仰模式」,但祂卻是「愛法利賽人」,你說對嗎?

17. 豪哥說:神不再審判我們,可是在末世神的審判不是會從神的家開始嗎?

★末世神的審判兩種:

    a.得救的審判-針對非基督徒。

    b.得勝的審判-對神的兒女,這就是「從神的家開始」的審判。

1. 對於某些人一次次的赦免,但是遇到時真的還是一句話都不想講,這是ok嗎?

★很多時候,赦免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需要一次又一次的赦免,但本課所講的,就是要「真實地面對自己的情緒」。所以安靜的時候,真實地問神、也問問自己,我裡面對這個人的感覺、情緒如何呢?如果還是過不去,就可以:

    a.在神面前說人的話(真實的感受)。

    b.說完以後神的話 (相信神的公義、放棄自己報復的權利、意念);這樣,才有可能去祝福這個人。
    c.在人面前說神的話(祝福的話)!另外,赦免不等於「信任」,當我做了以上赦免的三步驟之後,並不代表我一定要跟他有「信任」的關係,我可以跟他有互動,但是不一定能夠「信任對方」(把自己交給對方),換句話說:我們可以赦免,對得罪你的人因著相信神的絕對公義,不再忌恨、苦毒….但我可以跟對方保持一個距離,有安全的界線!

2. 向神倒垃圾的禱告,是否只是適合應用在個人與神獨自的禱告上比較好?否則一些不好的咒詛的話語,是會絆倒人的。

★你說的很對,這是在密室中單獨對神真實的禱告!在我們課程中應該是有提到的。

3. 牧師在課程裡說自己的軟弱,為什麼第三次就要改變方式來說?

★因為教會的人開始帶著異樣的眼光,懷疑牧師是否真正悔改了!(重點是:神對人的赦免是70個7次,但人往往是第3次、第7次就開始論斷了!)

4. 我知道內在生命所帶出的外在行為才是自然的,但我內在生命的成長,沒有理性上想做好行為榮耀神,讓神喜悅那麼快,這種不是由內而外的好行為神還會喜悅嗎?還要通過自己繼續做嗎?

★神喜悅你、喜悅你努力想要做好人、活出好行為… 但是神的話清楚告訴我們,這種靠自己努力行出好行為是很辛苦的,也不是神所命定的道路,因為「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神的心意是從裡面的生命改造出外在的行為;這雖然慢,但是徹底,而且是透過聖靈的光照引導,在人「出於自由意志的信心回應」中形成的!但也是因為慢(聖靈的果子-果子是慢慢長成的,不是一夕之間就長成的),所以我們要相信神的赦免真是70個7次。

5. 有些人處理負面情緒時,需要獨處,特別是男生,女生才需要說出來,那這樣,對神說人話的方式適合男生嗎?

★有負面情緒就是對自己心靈的健康不好,處理負面情緒時,不管是男是女,都是獨處在神的面前,都是神的兒女,天父很不忍心我們把「屬靈垃圾」放在心裡而不去處理,真的對身心靈都不好,所以不管是男是女,就好好做一回「真實的自己」吧!

6. 到底我們要調整自己的心態,還是要任由負面情緒在神面前宣洩?

★調整自己的心態是絕對需要的,但是需要一個過程。在神面前宣洩(傾心吐意)就是這過程的第一步=在神面前說人的話,宣洩完,說完以後聽神的話,就是過程的第二步!

7. 聖靈在任何情況下都會體察體會我們的心情嗎?都會完全的幫助我們嗎?

★聖靈當然完全能體察體會我們的心情,因為祂是神,無所不知!祂「完全地」可以、也願意完全地幫助我們!但問題是:人是不完全的!人都在過程當中,我們對祂「完全的幫助」 的覺察、了解、體會… 都是不完全的,但只要我們願意尋求祂、親近祂…祂會照我們生命的步調,一步一步地引導我們,我們就會「一點一滴地」體會祂的幫助引導。

8. 聖經不是讓我們只說造就人的話嗎?我認為沒有任何的人或是事情,可以讓我去咒詛的?

★對!聖經是要我們「只說造就人的話…一味的祝福…」,但是要行出來,需要一個過程:就是在神面前說人的話=在父神面前,兒女可以真實地傾心吐意;請註意,這不是在人面前咒詛人,而是自己在內室禱告中真實地面對並處理自己的情緒;這不是咒詛,這樣的話語也不會對那個人產生能力,因為神聽禱告很有分寸,祂完全的掌權;但是神不要我們壓抑著情緒,只活出一個基督徒有修養的行為,因為在神面前,真實比修養重要!當然,心中若沒有負面的情緒,感謝神,我們就不用這樣禱告了,但若是有(這需要我們真實去面對處理,而不是用基督徒的修養把情緒壓抑下來),就要先在神面前真實地清理這些情緒,才能進到第二個步驟:說完以後聽神的話-若是禱告者在這步驟中真正聆聽到神的話語,當他從密室禱告出來之後,他就能真實地進到步驟;在人面前說神的話-神的話一定是安慰造就祝福人的話,這才是真正「說造就人的話」。

9. 生活中對對方不滿意可以埋怨嗎?對於赦免的禱告操練,如果對象是孩子或是另一半,也可以用這方式操練嗎?

★a.生活中對人的不滿意可以「在神面前」或「在輔導專業人士面前」埋怨!通常在當事者面前的埋怨絕大多數會帶來反效果的。

    b.赦免的禱告操練是對所有人的,包括配偶和親人,當然用詞不會那麼像詩篇109那麼激烈 (希望是如此?!)但精意與原則是一樣的。

1. 建議陳老師,第二段第三段仍然由陳老師講,換了講員會比較不習慣。

★謝謝你的建議,了解你的"不習慣"!第二段與第三段的內容是校方親密之旅的講師定的,陳老師也是從他們學習而來的…所以,一方面為了訓練同工師資,另一方面讓同學體會一點"不習慣",也有助於我們"調整內在的標準"。

2. 牧師好,每次在動怒時,完全看不到理性的面相,也不容易冷靜,都是在事後才覺得不應該,太難做到了怎麽辦?

★還是要接受神"70個7次的赦免",請不要控告自己,給自己成長的時間與機會;事後請操練「自我搜索」(Search)… 好好的操練,慢慢就會發現自己的情緒(Emotion-如:動…) 是來自於哪一種信念(Assumption=理所當然的信念…應該…理所當然)和哪一個沒有被滿足的內心需求(Real Need-需求可以表達,但不能強求-人往往用動怒或暴力來強求)。

3. 對於耶穌和拿但業的例子來說明耶穌的傾聽,感覺不夠立體。

★尊重你的感覺,感謝你真實的回應,真實到我不得不說:好像拿但業,你是個真以色列人!如果你覺得不夠立體,再舉個耶穌傾聽的例子(約翰福音20:25~27)多馬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 後來耶穌再次顯現時對他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希望這個實例,會讓你感覺夠「立體」。

4. 溝通除了感情的增進以及性格的溝通之外,最主要的作用在乎解決問題,例如課程中search的舉例,這個溝通從作用上說是無效的,丈夫並未體察到妻子真正的需要,妻子真正該做的是在神的義裡,情緒平穩的在神裡面提出生活問題以及自己的需要等等,才能使雙方真正的增進感情,提升性情解決問題。事實上,大部份的溝通都是以解決問題為目的的發起,喪失了這個問題會使人失去溝通的慾望,也應該智慧的傾聽,宏觀的看事情。

★尊重你的看法,感謝你真實的回應!的確,溝通主要的目的是增進了解、並要解決問題!但「自我搜索」不要跟對方溝通,而是藉著與人負面的互動,來跟「自己+神」溝通!主要的目的是要破除自己心中「分別善惡的標準」,是自己,而不是搜索別人、不是與別人溝通!自我搜索會幫助我們更加認識自己、諒解別人(站在別人的位置上思考),特別是當我們靠著聖靈破除自己心中分別善惡的標準時,我們與人的互動、人際關係是會慢慢改善的。

1. 最大期望的破碎期待?我們不是太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是否能用更簡潔的詞語來解釋或表達?

★這裡「最大期望」指的是"兒女對父親最自然的期望",也就是說:兒女天生很自然、也很渴望從父親那裡得著祝福、肯定、愛的接納…等;但往往這樣的期待在原生家庭裡面卻是「期待破碎」了,因為父親所給於兒女的往往是責備、批評、惹氣…,甚至是打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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